四川银行个人银行Ⅱ类账户开户申请表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01 来源: 阅读次数:次
银行开户说明: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银发[2015]392号文件)等法律法规要求,我行按照您的业务需要通过柜面为您开立个人银行Ⅱ类账户,现将我行个人银行Ⅱ类账户的开立、使用、注销和管理等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您可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在我行柜面申请开立个人银行Ⅱ类账户。
二、我行柜面申请开立的个人银行Ⅱ类账户不需绑定您的同名Ⅰ类账户或者信用卡账户进行身份验证。
三、我行为您开立的个人银行Ⅱ类账户可配发实体银行卡片。
四、您在我行开立的Ⅱ类账户可通过我行柜面办理销户业务。
五、您在我行开立的Ⅱ类账户可用于:
(一)办理我行内同名(指同一客户号)账户间的存款;
(二)办理我行内同名账户间的资金互转;
(三)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
(四)日累计限额合计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20万元的消费、缴费和现金支取;
(五)绑定本人在支付机构开立的本人同名支付账户;
(六)接收我行发放的贷款资金和归还贷款资金;
(七)不得透支。
特别提醒:
(一)Ⅱ类账户主要用于小额网络支付和移动便捷支付。
(二)Ⅱ类账户办理现金取款必须经我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后通过柜面办理,不支持ATM等自助设备存取款、转账。
(三)本申请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和银行各留存一份。
本人承诺:上述信息,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工作人员已当面向我本人完整讲解,我对Ⅱ类账户上述信息和讲解内容无疑义,现自愿申请在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 支行开立个人Ⅱ类账户。后续的账户使用、密码保管、账户管理等过程中由于本人原因导致的账户信息、密码信息泄露,账户(银行卡)遗失,密码遗忘等出现的资金支付不及时、资金被盗等损失均由我本人承担。同时,四川银行攀枝花分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银行个人Ⅱ类账户管理文件进行的账户使用、管理等功能调整,无须针对本人进行专项告知,本人均一律认可,并以此申请表签字确认。
开户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花惠卡开户申请表